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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300万元!衡水安平县出台企业上市奖励政策

近日,从衡水市安平县金融办获悉,安平县企业上市奖励政策明白纸发布。具体如下: 

(一)对在境内市场(主板、创业板、科创板、北交所)上市的企业,按照企业上市的进度给予资金奖励共计300万元。奖励分为两个阶段:第一阶段,企业进入辅导期并在河北证监局完成备案后,给予100万元补助;第二阶段,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或沪、深、京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并获受理后,再给予200万元补助。 

(二)对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,经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正式受理后,给予200万元补助;通过审核后,再给予100万元补助。 

(三)对在“新三板”挂牌的企业,按照企业挂牌的进度给予资金奖励共计50万元。奖励分为三个阶段:第一阶段,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并通过券商内核后,奖励10万元;第二阶段,企业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报材料并受理后,奖励10万元;第三阶段,企业成功挂牌后,奖励30万元。同时,对其挂牌1年内的首次融资额,按照不超过1‰的比例进行融资奖励,融资奖励金额每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。 

(四)对在河北股权交易所改制挂牌的企业,一次性奖励20万元。同时对其挂牌1年内的首次融资额,按照不超过1‰的比例进行融资奖励,融资奖励金额每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。(安平金融办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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